今年到外公墳前掃墓提前得很早,提早到2月25日,農曆也才正月28日,只因劉家尚留在台灣的唯一男丁,二舅,3月2日移民依親要赴美居留一陣子,所以這慎終追遠的行程就只好從權。
照台灣一般習俗,出嫁的女兒回娘家,是不再祭拜祖先的,Ivy在結婚之後,每次回高雄,岳母也不再讓她到頂樓拜拜。
只是,有些古老年代的習俗,在我們家早不復有人想起。外公走後沒幾年,還住在台灣子女的就剩下兩位女兒,而我們住在中部,且沒有宗教上的差異,祭祖的事情,向來主要是我們家在進行。
由於祖父向背極早,爸媽結婚後,因為與外公住得近,翁婿兩人又都在省府機關工作,外公與爸的關係相當親密。爸常說,外公對待他有如親生,兩人無所不談。所以,對於外公身後事,也就沒有所謂習俗與禁忌的羈絆,只要能力所及,總是盡力去辦。
外公的墓塋,共歷經三次遷葬,從一開始在大埤,後來遷到太平頭汴坑,現在則是在草屯。外公墓塋還在大埤的時候,我是個幼稚園的小小孩,那時候爸還請了一些臺銀中興新村分行的同事開運鈔車去幫忙。大埤墓塋旁盡是無法遮蔭的棕櫚科植物,每當清明時節掃墓時總非細雨紛紛,替而代之的卻是烈炎高照。而往返草屯與大埤間的路線是非常冷門的公車路線,需要換兩次車才會到達,這也是促使我們家下定決心購買第一輛車的重要原因。
頭汴坑時期,我已經是到了有駕照的年紀。照風水師的勘輿,頭汴坑墓塋可是一個相當棒的寶地,只不過位置在靜謐的深山裏,很不好找,尤其是車子要開上最後一個陡坡是最危險的一段,開著手排檔車都有上不去,反有倒退摔入山谷的危險。也因為位置實在太偏僻,有一回爸媽獨自去掃墓,為了清理過於茂密的雜草,還差一點燒了整座山。
目前外公安息的地點,位在草屯與霧峰交界附近的山上,屬於草屯公墓的範圍,車輛可以很容易到達,也沒什麼難度。2月25日掃墓時,有人問及為何當年沒請外公骨灰赴美?二舅回答說,外公的爸媽都葬在台灣,他怎麼可能就這樣放得下自己的父母呢?我想以外公純孝作風,這種想法應該就能夠解釋,為何當年媽媽跟四阿姨執筊都沒能獲得聖杯。